记者从1月5日召开的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吉林省律师队伍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善该省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律师事务所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意识,更好地发挥律师在社会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打造信用社会、信用吉林、信用律师,吉林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决定,从今年年初开始,对全省律师事务所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活动。这是
据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振宇介绍,这次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依据《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规定,将该省律师事务所分为AAA、AA、A级三个信用等级,其中,AAA为最高级。凡在吉林省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均应参加评定,但在近3年内受到过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行业处分的律师事务所不参加此次的评定工作。
为了开展好这次活动,吉林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联合成立了有公、检、法和仲裁委员会相关人员参加的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各市(州)司法局、律师协会也将成立有公、检、法和仲裁委员会相关人员参加的市(州)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的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的初评工作。
此次活动主要由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在《城市晚报》、《吉林信用网》、《吉林律师网》和《律师之家网》等媒体上发布消息,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向全省各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当事人及法律顾问单位,省(市、县)级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税务和仲裁机构等部门进行问卷调查。此外,由两级司法厅(局)、律师协会根据近三年来各自所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被投诉、调查和处罚、处分及不良行为档案记录等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测评;由各级评定委员会对所属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评;最后由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全省律师事务所的信用情况进行评定,确定AAA、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名单,并颁发牌匾及证书。
※吉林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发现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在近三年来工作中有不尽职尽责,有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违纪现象,请在1月25日之前反映至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长春市人民大街1845号,省政府2号楼2020室,邮编:130051,联系人:冯雪,联系电话:0431-88904852)。
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振宇(居中)吉林省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副秘书长杨宏伟(图左 )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秘书长霍跃生(图右)
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后记者采访刘振宇副厅长